根据2018年上海市检察机关辅助文员招聘的工作要求,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凡报考2018年上海市检察机关辅助文员进入面试的考生,由各级检察院自行组织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面试统一于2018年7月28日下午1:00进行,请考生于当天下午12:00前到各面试单位报到,具体安排内容可查看附件《2018年上海检察机关辅助文员招聘面试名单》。
二、证件和证明:
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带好以下有效证件证明:
1、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本人临时身份证原件;
2、本人户口簿原件或户籍证明原件(高校集体户口的除外);
3、本人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
4、由学信网()出具的本人学历电子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2年(含)后取得的高等教育学历必须提供本备案表,2002年前及2018年当年取得高等教育学历无法获取的可暂不提供。验证方法详见
5、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盖章的学历证明原件。
6、海外学历必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人《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7、《计算机中文速记》四级或《汉字速录水平测试》二级证书及以上水平证书
三、面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考生进入考场后,根据工作人员引导,核对考生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汉字速录证书等,依照招聘简章具体岗位的要求,确认面试者的应聘资格,审查合格后等候面试。
(二)面试:由考场引导人员负责带领验证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
四、注意事项:
(一)面试通知短信将于近期发至考生报名考试时填写的手机号,考生收到短信后,请根据提示内容及时回复确认。考生如在7月27日仍未收到面试通知短信,请及时电话联系32511370、32511390。
(二)考生应妥善保存面试通知短信,面试时建议本人牢记自己的注册号(个人面试信息详见附件)。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带齐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及证书原件。
(四)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如有不听从指挥、破坏秩序或影响其他考生面试的,均视作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五)未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或在面试当天中途退出的,视作自愿放弃本次招聘。
(六)考生自驾或送考、陪考等非考场车辆不能进入考场区域。
(七)面试合格考生的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并留意查看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雇员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和下一阶段的短信通知。
附件:《2018年上海检察机关辅助文员招聘面试名单》(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