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查看PDF原文
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二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13年5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57号)和2015年8月24日《关于准予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988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月13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管理人2019年1月3日发布的《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自2019年2月19日起,“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失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期权、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等)、银行存款、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基金或证券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以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如由于市场流动性等方面因素影响投资组合保险策略效果的风险、在特殊情况下在保本周期到期时无法履行保证义务的风险,保本周期内保本保证提供方发生变更的风险,在过渡期内无法变现或转换出的风险,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不适用保本条款情形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仍可能无法收回本金的风险,到期操作期间未知价风险和默认选择风险,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保证期间无法主张权利的风险,以及保本周期到期时,在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的情况下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风险,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期权、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
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保本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在极端情况下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月13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设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联系电话:4008818088
联系人:李红枫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4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4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6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12
总计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