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南阳市人民政府同意,南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名额158名,均为男性。
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
招聘人员为南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无行政或事业编制,无执法资格。主要从事南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
所招聘人员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休假等方面相关合法权益。所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用工合同,派遣至南阳市公安局从事规定工作。所招聘人员工资等相关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
三、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按每人每月工资19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另发加班费和绩效奖工资。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端正;
2、年满18周岁以上,不超过35周岁;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在部队服役满5年以上且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可放宽至高中;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勇于奉献、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6、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官士兵、警察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民警子女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的;
4、现正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或曾经在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辞职、被公安机关辞退及解除劳动合同后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等情形的;
5、曾因违反有关纪律规定被原工作单位解聘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劳务派遣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2019年2月15日起至2月28日止。期间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南阳市长江路118号南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二楼210办公室。咨询电话:0377—61690621。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应聘人员户籍地不限)、学历证明书(退伍军人相关证明书)。以上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
(2)如实填写《南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应聘者可在南阳市公共就业网下载报名表填写,也可到报名现场填报。
(3)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单色蓝底背景、正面、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4)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若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
1、面试:拟定于3月2日进行。参加面试的人员为经报名资格审查后合格的全部报名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解决问题和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能力。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三项,(1)1000米;(2)4X10折返跑;(3)纵跳摸高。体能测试的标准为:依据河南省公安厅下发的《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和实施细则》作为评判标准。
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为:按照参加面试人员1:1.2的比例从面试成绩中由高到低选取。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