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分局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102人,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件1:《光明分局2018年第四批公开招聘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职位要求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光明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光明分局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体以各岗位的年龄要求为准);
(二)男性身高166cm以上,女性身高156cm以上(具体以各岗位的身高要求为准);
(三)辅助管理岗须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辅助执法岗须具有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官和士兵可以为高中以上学历,但应在入职后最长三年内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否则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四)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等或有吸毒史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四)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辞退或开除的;
(五)曾为分局辅助人员,主动辞职且离职时间未满六个月的;
(六)被本市其他保安服务公司辞退或开除的;
(七)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由保安公司拟定招聘公告在在58同城等各大型招聘网站上对外发布,制作招聘海报在分局各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微信等各种渠道进行招聘宣传,并派人到光明区及深圳市内各大人才市场进行现场招聘;各单位利用自身渠道将招聘信息对外发布,广泛宣传,主动联系大专院校等市内外人才资源。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7日。
(2)报名资料:
招聘登记表(表中须附上本人近期彩色正面照片);
推荐信(邀请自己的家人、朋友、同事、领导、老师或同学写一封推荐信,推荐信上由推荐人签名,打印或手写版均可);
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学历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学历验证证明原件;
计划生育承诺书(未婚未孕的提供);
计划生育证明(已孕已育的提供)。
学历验证证明、计划生育证明资料如果已经持有,报名时可一并提交,如果暂未办理,在签订合同之前补交。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并签字承诺。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名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3)报名方式:深圳市明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现场报名。
(4)报名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上村上辇新村4号3楼(光明红木小镇西侧,高峰网咖同栋,三楼)深圳市明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5)报名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6)联系人:邹小姐;联系电话:0755-81725165。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文化知识水平。
(1)笔试时间:2019年1月12日。
(2)笔试地点:深圳市公明中学,具体以考试通知为准。
(3)考试形式: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分钟,分值100分。
(4)考试题型及范围: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党的十九大知识等。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1)面试时间:2019年1月15日-1月16日(具体时间以各单位安排为准)
(2)面试地点:以各单位安排为准。
(3)面试办法:由各单位结合岗位职责自行命题。面试当场作出评价,满分100分。
(四)确定录用名单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组成,)
(五)报到及签订合同
通知拟录用人员于1月21日至各单位报到,保安公司组织人员至各单位统一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各单位需安排好食宿,辅助人员未进行岗前培训前不得独立进行工作,但是需进行跟班学习和适岗训练。
五、薪酬待遇
(一)税前月工资:5000-7500元(含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节日补贴等);
(二)社保:凡被正式录用者,均依法参加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等保险;
(三)住房公积金:凡被正式录用者,均购买住房公积金;
(四)带薪年休假:工作满1年以上可享受年休假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