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济南市公安局槐和平精英PC端外挂荫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更新时间:202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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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150人

根据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确定聘用的辅警与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辅警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150名,具体岗位计划设置及专业要求详见《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0日至2000年7月30日期间出生);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年龄;

4、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吃苦耐劳、连续奋战的奉献精神,能够参与24小时值班备勤,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其他项目应当符合《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6、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门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强制戒毒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因违反公安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或退回派遣单位的,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以及经过渡确认辅警身份的;

7、在册吸毒人员;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其他要求

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先详细阅读本简章,明确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至8月8日(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

报名地点: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路188号)。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现场领取、填写《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3,应聘人员需对表格内容提前了解,以便现场填写),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6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需一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身份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报告时间应在本简章发布时间之后);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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