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
要根据公安机关性质任务和人民警察职业特点,尊重警务技术人才成长发展规律,完善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建立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拓展民警职业发展空间。
同时,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方案(试行)》、《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方案(试行)》等文件。
早在2015年9月25日,在大连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时任公安部长郭声琨就提出,深入推进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建立警务技术职务序列,着力拓展基层民警职业发展空间。
那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改革到底怎么改?
中央明确要求建立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根据《人民公安报》2016年 9月19日头版头条《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部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改革试点工作》一文中,我们能找到一些答案!总的来说就是建立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制度,按照职位类别和职务序列实行分类管理,合理确定警官、警员、警务技术职务层次,科学设置职务职数比例,同步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一、套改的样本
2010年,杭州公布了《杭州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细则》,该文件为2010年公布,而公安部试点工作在2016年启动,应该为2010年套改的继续深化!所以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一 )调研员套改为一级警长;
(二 )副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警长;
(三 )主任科员套改为三级警长;
(四 )副主任科员符合下列条件,可分别套改为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
1 、工作年限满 25年且担任现职满 3年的副主任科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套改为三级警长 ;
2 、工作年限满 10年且担任现职满 3年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四级警长 ;
3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副主任科员,套改为一级警员。
(五 )科员符合下列条件,可分别套改为一级警员、二级警员:
1 、工作年限满 20年且担任现职满 3年的科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套改为一级警员 ;
2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科员,套改为二级警员。
(六 )办事员符合下列条件,可分别套改为二级警员、三级警员:
1 、工作年限满 15年的办事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套改为二级警员;
2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办事员,套改为三级警员。
二、套改解决晋升空间和经济待遇问题!
在一段“何为专门的职务序列”文字中称:建立人民警察职务序列,实施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民警察的特殊关怀,标志着人民警察将从此告别沿用多年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统一的职务序列,开始步入分类管理、专门管理的轨道。
其实,早在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政策时就看到,国家提出:“要使低职务公务员有充分的工资晋升空间,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通过级别的晋升享受上职务层次的待遇,解决不提升职务也能提高待遇的问题。”因此,此次人民警察职务套改工作是“破冰”之举,首开先河,在人民警察职务序列中,专门设计了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并且在职务称谓和职务层次上与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序列有明显区别,“专门”即不同于普通的公务员,也就是人民警察实行区别于其他行政部门的工资级别,其目有在于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通道”,使人员最为集中的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能够得到正常晋升,享受相关经济待遇,逐步建立起与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拓展警察的职业发展空间,从根本上、制度上解决压职压级问题。
三、向基层一线倾斜
2017年2月27日中国警察网发布的《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两周年述评之五——汇聚改革的磅礴力量全面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文指出:稳妥推进职务序列改革,根据人民警察武装性、实战性、高强度、高风险等职业特点,以及公安队伍规模大、层级多、主要集中在基层一线等实际情况,完善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建立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是推进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和《公安机关警备技术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要求完善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建立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拓展执法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人民警察职业发展空间,完善激励保障机制,激发队伍活力,并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突出对实绩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