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涉旅游民事纠纷审判白皮书》。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国庆小长假即将来临,面对越来越多的出境游,今日(26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涉旅游民事纠纷审判白皮书》。新京报记者于会上了解到,近三年该院有六成以上旅游纠纷出自出境游,人身损害多由交通事故、溺水造成。
《白皮书》显示,2015年至2017年朝阳法院共受理涉旅游民事纠纷1095件,审结1022件,诉讼主体除旅游者和组团社外,还包括地接社、旅行辅助人、电商平台、保险公司等。涉诉旅游者以中老年为主体,60岁以上的占比40.6%。
法院调研发现,涉诉的旅游经营者和电商平台呈现相对集中的特点,涉诉数量排名前五的旅行社分别为北京市民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占比53.1%,北京中港联合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占比11.4%,北京青年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占比6.1%,北京途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占比5%,北京神舟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占比5%,合计超过同期同类纠纷总量的80%。而电商平台则相对集中在途牛、携程和民生银行网上商城三家。
朝阳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孙铭溪指出,出境游易产生争议、引发纠纷,我国每年出境游人次在整体旅游消费中的比重尽管较低,但是出境游纠纷在涉旅游民事诉讼中的比例却很高,占比达63.3%。出境游的纠纷主要集中在保证金退还、预付费旅游产品、游客人身损害和因境外自然、政治、交通等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行程取消或变更。
孙铭溪表示,出境游人身损害多发,近三年审结的案件中,游客在境外发生人身损害的共57件,船舶颠簸或撞击、车辆碰撞或车内受损、游泳肤浅是主要致害原因,占比分别为20%至30%,同时滑雪、蹦极、冲浪等具有一定危险性大体验项目也是致害因素。据统计,71.4%大死亡案例因下海游泳或浮潜发生,57.1%大伤残系因船体颠簸等情况在航行中受伤。
法院提示旅游者提高安全意识,慎选择旅游经营者、旅游线路和项目,充分评估安全风险,防止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