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水务局2018年下半年 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江宁区水务局选人用人渠道,同时为水务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水务协管员充实到相关岗位中。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水务协管人员7名,其中技术员3名,会计1名,文秘3名。岗位信息如下:
二、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12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水务局(天元中路189号)301组织人事科。
2、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现场报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当场通知考生。考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表(见附件)、2寸正面照片两张,报考技术员、会计岗位的考生需提供一年的社保缴费记录。
3、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按照(苏价费函[2007]146号)文的要求,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4、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2018年10月18日领取笔试准考证,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水务局301组织人事科,电话:87180699。
5、有关要求
(1)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各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1、笔试
笔试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5分(百分制)。
2、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由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55分(百分制)。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合同。
四、 相关待遇及事项
水务协管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后,经水务局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其年工资待遇约8万元(含五险一金)。
五、招聘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025-87180699
江宁区人社局监督电话:025-52168726
附件下载:江宁区水务局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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