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5日电 据北京市政府网站消息,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近日发布《关于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称为适应网络视听节目建设管理新形势新要求,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近期对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进行了升级,新增“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模块,并对相关信息报备方式进行了调整。自2019年2月15日起,重点网络影视剧(包括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信息备案主体由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改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
图源: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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